佳莲时代广场烟道、
油烟净化器清洗合同
甲 方:北京佳莲伟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 方:北京卓越恒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严肃履行。
1、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佳莲时代广场烟道清洗工程 。
1.2、工程地点: 北京市昌平区鼓楼南街6号佳莲时代广场四层至顶层 。
1.3、清洗内容:(1)四层主烟道(横管)57延米。4层至顶层两侧(立管)53延米
(2)顶层油烟净化器4台
1.4、承包内容和方式:
1.4.1 内容:烟道内的油渍清除(不包括因铁板生锈,墙体墙壁砂眼渗透污染或无法拆卸造成的局部渍剂)、污染污迹清洗等所有与本工程有关的工作内容。清洗的工程地点佳莲时代广场项目在本合同签署之前已是现房,乙方在签署本合同前已详细查看作业现场,对清洗的数量及现场情况等均已了解清楚并予认可。
1.4.2经双方一致友好协商决定,甲方将北京市昌平区鼓楼南街6号佳莲时代广场项目烟道清洗工程一次性承包给乙方,具体承包方式如下:
a.乙方负责按照甲方要求提供3-4名(其中1名现场负责人)烟道清洗施工人员。乙方所派人员都经过正规的培训并持证上岗,并从事烟道清洗工作至少1年以上,身体健康,乙方为所派员工购买了本国的人身意外伤害险,并于进场前提交甲方备查。
b.乙方负责提供本次清洗所需要的清洁药剂、清洁设备及清洁易耗品等。2、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2.1合同价款:
2.1.1、烟道清洗价格:横烟道150元/延米,立烟道105元/延米,共计:14115元。
油烟净化器500元/台,共计:2000元。
2.1.2、总 费 用:固定总价、包工包料为16115元整;人民币大写:壹万陆仟壹佰壹拾伍元整。乙方确认,如清洗面积超过横烟道57延米,立烟道53延米,油烟净化器4台,乙方保证按本合同进行清洗,不另外收取任何费用。
备注说明:
总费用包含相关物资运输费、人工费、清洁药剂费、清洁工具折旧费、人身保险、、及利润等一切因施工所产生的费用,甲方不再另行支付任何其他费用。
2.2 付款方式:
2.2.1、全部施工完成并经甲方签署经验收合格的工程验收单后,甲方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乙方的合同总价款计:16115元整;人民币大写:壹万陆仟壹佰壹拾伍元整。
2.2.2 乙方应至少比甲方实际付款日提前7天向甲方开具符合甲方要求的合格发票,届时不提供或者延迟提供,甲方有权推迟工程款的支付且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3、工期
3.1 乙方人员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于2012年4月9日到达施工现场正式施工,自上述正式施工起直至完成所有施工工期7天,至2012年4月15日合格完工(含首尾两日)
3.2 如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工期履行合同,每延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总费用的10%的金额作为违约金,该款项由甲方从应付乙方款项中扣除并视为甲方已按照合同约定支付。
3.3 如乙方延迟工期达到 3天 ,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乙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总费用20%的金额的违约金,并有权另行委托其他公司进行施工,该款项由甲方从应付乙方款项中扣除并视为甲方已按照合同约定支付。
4、质量标准
4.1工程质量: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本国相关的地方标准执行,乙方必须保证在自工程验收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因施工质量问题发生火灾。
4.2乙方施工质量达不到合同质量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指定时间内整改完毕,如乙方未能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整改完毕且超出约定的竣工日期3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乙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总费用的20%的金额违约金,另行委托其他公司进行施工,该费用由甲方从应付乙方款项中扣除并视为甲方已按照合同约定支付。
4.3乙方须在施工完成并验收后7日内向甲方提供《烟道清洗证明》、《油烟净化器清洗证明》及现场施工前后对比照片,作为甲方向乙方付款的依据。
6、双方责任:
6.1甲方责任
6.1.1甲方负责向乙方进行施工技术、质量、工期、安全交底;
6.1.2甲方负责按本合同条款支付乙方工程款,如因施工质量、安全等问题导致工程无法顺利进行或质量验收受到影响,甲方有权推迟工程款支付并不承担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可视情节而定,协商解决如何支付相关的工程款。
6.1.3甲方监督乙方工程施工技术、质量、工期、安全、现场综合管理等,协调现场的各项工作,协助处理现场出现的问题;
6.1.4甲方负责工程验收、工程变更签证、竣工验收。
6.1.5甲方负责免费提供乙方清洁工作所需的水电的正常供应,以保证乙方工作的顺利进行。
6.1.6甲方指派专人负责联系、协调、监督、检查、验收乙方的清洗工作。
6.2、乙方责任
6.2.1 乙方按本合同的要求,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相关物资及设备。
6.2.1.1乙方按照本合同的要求,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施工人员。
6.2.1.2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安全教育,并遵守甲方的相关安全规定。
6.2.1.3乙方负责解决其与其提供的施工人员所有争议并承担所有费用,并且不得以该争议作为抗辩甲方的理由。
6.2.1.4 因乙方施工导致已经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任何致甲方损失的情形,甲方有权保留迟延支付工程款的权利,如果该损失已经确定,则甲方有权从工程款中扣除该部分并视为已经按照约定支付给乙方,如工程款不能弥补甲方损失,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6.2.1.5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单方解除本合同,需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同时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金额的20%作为违约金。
7、争议解决:
7.1如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7.2如双方协商无结果,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合同生效与终止:
8.1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竣工决算完成,合同终止。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
8.2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9、合同附件及双方有关的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其它组成文件:
10、合同附件:
10.1 工程验收单
10.2 施工方案
11、以下为签章页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